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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中的法治故事 众人逐兔 2023年03月21日

本版稿件由鞍山钢铁提供

战国时期的慎到曾写过这样一个小故事:有一只兔子在田野里奔跑,有成百上千的人在后面追赶。一只兔子没法分给这成百上千的人,众人追逐它是所有权并没有确定的缘故。成群的兔子堆在市场上,行路的人都不去看它们一眼,这并不是人们不愿意得到兔子,而是这些兔子已经有主人了。

“千人逐兔,一人得知,众人皆息”内含的意思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下来了,有的人虽然品性粗野也不会再去争执了。

一断于法

“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”出自《法经》。意为不论亲疏贵贱,完全按照法令裁断。

战国初期魏国政治家、法学家李悝汇集各国刑典,著成《法经》一书,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,使之成为法律,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,固定封建法权,魏国因此而富强。

李悝制定的《法经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,蕴涵早期法家的主张,规定任意杀人是犯法的,要治罪处刑,限制奴隶主贵族随意杀害奴隶的暴行,体现“重刑轻罪”的精神,呈现出“重典治民”的观点。商鞅、韩非子继承了他的衣钵,进一步发展出“一断于法”的法制原则。

徙木立信

战国时期的商鞅要在秦国实施变法图强政策,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。在起草新法、尚未颁布之际,他害怕百姓不信,推行不开,于是就想了个办法。

他令人在都城的南门立一个三丈高的木头,招募能将其搬到北门的民众,许诺赏十金。民众感到奇怪,没人敢应募,商鞅又将赏金提高到五十金。终于有一个人应募,商鞅果然给了他五十金,表明他不欺骗人,然后才颁布新法。

“徙木立信”现指通过某种手段树立典型,使公众信服的行为。